餐飲開店必讀》餐飲勞檢法規有什麼?餐飲勞基法/職安法/勞檢注意事項

根據勞動部統計,光是113年度勞動檢查(以下簡稱勞檢)罰鍰金額便達3.5億元以上,其中住宿及餐飲業勞檢4818場,違反率近25%,四場勞檢中就有一場違反法規。另根據勞動部最新資料顯示,113 年度「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全台共有 448 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餐飲業也佔了48%,幾乎每兩件違規裡,就會有一件是來自餐飲業。但究竟勞檢是什麼?關於勞檢法規需要注意什麼?本篇將介紹經營餐飲常見的相關項目與法規。


為什麼要瞭解餐飲法規?

除前述提及餐飲業是勞動部重點稽查的單位,尤其在勞動環境,如廚房、餐廳環境明顯存在著燙傷、割傷、滑倒等職業安全風險,經常被列入勞檢例行抽查或專案檢查的對象,特別是大型連鎖餐廳、夜市小吃店或曾有違規紀錄的店家。且餐飲業因工作型態常出現排班工時不均、超時加班等違規問題,加上員工流動率高,在新人尚未熟悉工作規章或僱主未能即時更新勞動契約下,比起其他行業容易造成違規,勞資糾紛也是層出不窮

為降低餐飲職災的發生且避免員工勞檢申訴流程,建議企業需先瞭解經營餐飲、餐館須遵守的法規項目,以免因勞檢而產生的巨大賠償金,得不償失。


什麼是「勞動檢查」(簡稱勞檢)?目的、主管機關與檢查範圍

勞動檢查是指由政府機關派員前往企業或工廠進行檢查,以確保企業是否依法遵守勞動法規和相關規定,屬於對企業運營進行的一項檢查稽核。

勞動檢查一般由勞動部和其屬下的勞動力發展署、勞動檢查機構等單位負責執行,確認企業是否有遵守《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勞動法規運營,以確保勞工本人的權益、安全與身心健康。

檢查內容包括勞動契約是否合法、工資是否符合法規、勞動條件是否符合標準、勞動安全衛生是否達到要求等方面。

若勞動檢查發現企業存在違法情形,檢查單位會要求企業限期改善,並製定整改方案。如果企業不配合改善,則勞動檢查單位可依法處以罰款或採取其他行政救濟措施。


餐飲業勞檢常見違規項目總整理

餐飲勞動檢查主要會檢查勞工的勞動條件勞動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即餐飲業者是否有依據《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法規執行營業,因此針對勞動檢查,建議企業可先瞭解餐飲業常見違規項目,以利經營的餐廳順利運營且不違法。

依近年勞動部、各地方勞工局之開放資料,餐飲業常見違規項目如下:

  • 超時與輪班:未依《勞動基準法》執行,常出現加班或違反工時上限情況。
  • 未依法投保、給付薪資:店家未按規定投保勞工保險、計算加班費。
  • 工時紀錄不實:未確實記錄上下班時間。
  • 勞動契約與制度不透明:業者未提供書面契約,明確規範工資、工時、休息日等條件。
  • 缺乏職安防護措施:餐飲場所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設計防滑措施、滅火器材或執行安全教育訓練。
  • 缺乏健康檢查與衛生管理:餐飲從業人員並無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或抽查後有衛生管理的問題。


餐飲業勞基法:常見違反餐飲勞基法案例與法規

根據臺北市112年勞檢統計指出,在餐館業中,「未依法給予加班費」佔 40.7%,其次是「出勤紀錄記載不確實」24.7%,還有「未給國定假日休假或假日出勤未給加倍工資」及「未依法給予例假、工資未全額給付」等,多為高比率違法項目,以下列舉近年違反餐飲勞基法實際案例與相對應需遵守法規。

常見案例一:超時工作/假日未給加班費

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今年(114)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8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381萬元,其中又以知名壽司品牌遭罰20萬,為全部最高。違規事由便是未按照規定支付工資,未依法給付平日及休息日延長工時工資,全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46小時之規定上限及休假日出勤未依法加倍發給工資等,分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第32條第2項及39條規定。

此外光是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近年還有113年手搖飲品牌被勞檢、被發現一週工時達 60 小時,遭罰 20 萬元並要求補發加班費;112年知名鍋貼店因工時過長、未給加班費被罰 40 萬元。根據勞基法第24條與第30條,一般勞工工時與加班費薪資計算如下:

  • 含休息時間,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
  • 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8小時需支付加班費。
  • 每工作4小時以上至少須休息30分鐘;每工作8小時以上,須休息1小時。
  • 平日加班:前2小時需計算1.34倍,第3小時起為1.67倍。
  • 國定假日出勤:除當日薪資,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另基本工資為法規明定,薪資絕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此外需特別注意,若有聘僱工讀生,也須依法支付工讀生加班費薪水。

常見案例二:勞工自願超時工作

根據東森新聞指出,屏東某餐飲店員工自願連續工作21天不休假,雇主遭屏東縣政府開罰2萬元。業者說明會讓員工如此長時間工作,一是因為員工自己希望能賺多一點錢,二是因為小本經營、不懂法規,後續雇主不服提起訴願,則遭勞動部駁回。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因此即使員工「自願」還是屬於企業違法行為

例假、休息日、特別休假定義及規定統整如下:

  • 例假:每七天中應有一天例假。且根據40條規定除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該假日工作。若因天災、事變等特殊情況要求出勤,必須發給加倍工資,並在事後補假。
  • 休息日:每七天中應有一天休息日,雇主在徵得勞工同意後可以要求出勤,也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
  • 特別休假:服務滿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享有三天特休;一年以上不滿兩年者,為七天;二年以上不滿三年者,為十天;三年以上不滿五年者,為十一天;五年以上不滿十年者,為十四天;十年以上者,則每滿一年增加一天特休,最高累計至三十天。特休假期間,勞工仍應照平日工資給付薪資,且可分段使用,未休完者離職時雇主須給付相應薪資補償。

常見案例三:出勤紀錄不實/不完整

根據多個地方勞檢單位指出,上下班時間不完整、出勤紀錄不實、未妥善保管出勤紀錄,也是在勞檢中時常會被踩到的誤區,尤其是餐飲業營業特性,常需仰賴兼職PT、工讀生或臨時人力支援,因此容易出現排班不當、工時紀錄不完整之情況,造成違反勞基法。

根據勞基法第30條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另全體員工薪資清冊,應完整保存五年。

常見案例四: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於餐飲業中,有些雇主會在勞工違約或造成工作損害時,預先扣發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但如果違約或損害的事實還沒發生,或事實已發生但責任、範圍和金額尚未確定,雇主就不能單方面先扣工資。

此部分會牽涉至民事賠償,應由雇主和勞工協商賠償金額與付款方式;若無法達成共識,必須透過司法途徑處理,不能擅自從工資中扣除。

雖然上述整理了一些餐飲勞基法中,雇主可能違反或較常不注意導致違法的事項,但就細節性的操作仍有許多討論與解釋空間(舉例來說,定期契約內容之合法性、雇主與員工的口頭約定,在行政機關和司法實務即可能有不同的認定),且還不包含性別工作平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其他勞動法令的勞動檢查。

更多的勞動檢查項目及罰則,亦可參考以下網站: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在餐飲業的應用

除了勞基法,許多業者在經營餐廳時,會不小心忽略《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職安法),根據臺北市勞動檢查處108~110年職災統計,餐館業職災中以「高溫接觸」、「跌倒」、「割傷」等三類事故佔約 82%,其中又以高溫接觸傷害佔比最高(33%)。

職安法立法目的是以「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為核心,同時也藉由規範雇主責任、降低職災風險,建立良好的勞工環境。以下便針對職安法在餐飲業中最常見的意外類型與防護措施進行介紹:

1.與高溫之接觸

發生原因:於廚房使用瓦斯爐、油炸鍋、烤箱、蒸汽等高溫設備,容易接觸高溫表面或蒸氣,發生燙傷。

防護措施:佩戴耐熱手套、防燙衣物,安裝防護擋板。另機器需定期檢查設備,確保安全操作。

2.滑倒與跌倒

發生原因:廚房或餐廳出餐區地面濕滑,若油漬、積水未能馬上清理,便容易發生滑倒或跌倒。

防護措施:保持工作區域乾淨與乾燥。於設備環境上,可使用防滑地墊、設置警示標示。

3.被刺、割、擦傷

發生原因:使用刀具與機具,如美工刀、菜刀、絞肉機、攪拌機等各式各樣的工具、設備,可能因操作不當或設備故障,導致意外。

防護措施:提供操作訓練,建立安全操作規範。於工具與設備上,則可定期檢查,並加強防護。

4.搬運重物與肌肉骨骼傷害

發生原因:搬運食材、廚具或長時間站立作業,可能導致肌肉、骨骼傷害。

防護措施:設計符合人體工學作業流程(如使用推車、堆高機搬運貨物),並安排合理排班與休息時長。

5.其他潛在危害

發生原因:油煙吸入、化學清潔劑接觸等,可能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之潛在問題。

防護措施:佩戴口罩、手套、穿著工作服。使環境保持通風。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表示掌握「地板保持乾燥、高溫警示及隔熱、捲夾設備加裝防護」是三大減少職災發生心法,能大幅降低餐館業的職業災害。然而,餐廳廚房的職災意外多,除了賠款高額之外,最令人遺憾的還是受職災影響員工的處境。陽光基金會在2025年的新聞中指出,根據其近3年服務統計,新開案燒燙傷者中,近4成來自工作意外,其中15到24歲年輕傷者中,多因在工作時滑倒跌入油鍋或湯鍋、或搬運整桶熱茶或湯品時不慎打翻,造成手腳部位深度燙傷,後續影響抓握、抬舉、步行等基本生活能力。呼籲雇主積極打造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


勞動檢查流程:從啟動、臨檢到複查的全步驟

勞動檢查是確保企業遵守勞動法規的重要機制,其程序通常涵蓋以下6大步驟,從主管機關啟動勞檢計畫,到實地檢查、問題反饋及後續整改追蹤。了解這些步驟不僅有助於企業做好準備,還能有效避免因違法而產生的法律風險,以下針對勞檢原因、勞檢流程與一般勞檢時需要準備的勞檢資料一一介紹。

為什麼會被勞檢?

根據勞動部及各地方主管機關之過往資料顯示,會啟動勞檢通常有五大原因:

  • 政府抽查:相關部門每年會進行例行性抽查,以確保企業遵守勞動法規。
  • 專案勞檢:針對專案目的,針對特定行業、區域等展開勞檢。
  • 紀錄違規:若企業過往曾有違規紀錄,就會被列入勞檢名單且於後續容易被複查,審核該企業是否已改善違規事項。
  • 員工檢舉:員工認為企業有任一違反勞動法規之規定與行為(如投保薪資計算、未實施安全衛生等)進行勞檢申訴流程。
  • 異常通報:企業在人事薪資、投保等行政申報上出現異常,可能會被勞保局或稅捐機關通報,成為潛在的需審核名單。

勞檢流程有哪些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況下的勞檢程序,實際上會因應不同的情況和需求而有所變化。

勞檢流程1:勞檢單位制定檢查計畫

勞動檢查機構會根據不同的產業、地區或其他因素制定檢查計畫,決定哪些企業或工廠需要進行檢查。

勞檢流程2:勞檢員突襲拜訪

通常勞檢會由勞動檢查員(以下簡稱勞檢員)於企業工作日直接拜訪,並主動出示證件、說明勞檢目的。一般情況被檢查企業事前不會收到勞檢通知,但如果為以下事項則可事先通知:

  • 勞動檢查法所定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審查或檢查。
  •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
  • 職業災害檢查。
  • 其他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核准者。

勞檢流程3:勞檢員至現場檢查

勞動檢查人員將依據檢查計畫和通知,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企業需根據勞檢員指示,準備審查資料,企業相關人員(老闆、員工)皆需配合勞檢過程,如查閱文件、訪問員工、實地勘察等,以確認企業是否遵守勞動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可無故拒絕或妨礙審查進行。

勞檢流程4:勞檢單位公佈結果

勞檢員會將檢查結果紀錄並告知企業是否違規(如有違規,可要求企業限期改善)。同時勞動檢查機構亦會根據檢查結果,編制檢查報告,評估企業遵守勞動法規的程度和存在的問題,並要求企業限期改善。

勞檢流程5:企業修正與勞檢單位追蹤

企業在接獲勞動檢查單位指出的違規事項或疑慮後,須依規定進行改善,並於期限內提交改善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勞檢單位則會定期追蹤企業的整改進度,確認問題是否已妥善解決,必要時提供指導與協助,確保職場環境持續符合法規要求。

勞檢流程6:勞檢紀錄保存與追蹤

勞動檢查機構會妥善保存勞檢結果紀錄、企業整改情形及相關勞檢資料,並定期追蹤。上述紀錄亦會成為後續監督管理與評估企業勞動條件的重要依據。

勞檢需要哪些文件?

應對勞動檢查,通常需要準備勞檢文件如下:

  • 勞工名卡/名冊(員工基本資料)
  • 勞動契約(含正職、約聘、兼職等)
  • 出勤紀錄(打卡紀錄、排班表)
  • 工資清冊(含薪資、加班費、津貼、獎金等)
  • 工作規則及核備函(僱用30人以上公司一定要準備)
  • 勞資會議紀錄(企業可參考勞動部勞資會議參考格式準備)
  • 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相關文件

多項餐飲、服務業調查指出,工時過長、薪酬與福利比市場低、工作強度大、職涯發展不明確等「勞動環境」因素,是造成目前餐飲缺工的原因,因此企業若能熟悉勞基法與職安法,不僅能避免勞檢罰款、勞檢後帶來的聲譽受損,最重要的是還能直接降低職災風險、避免勞資糾紛等問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留任意願。在餐飲長期面臨缺工的情況下,健全的勞動環境絕對是長久的經營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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