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職場的日常裡,許多 HR 與主管最不願面對的拉鋸戰,往往就是看著昔日的優秀夥伴,不知不覺中陷入了「績效不佳」的泥淖中 。當工作成果與公司的預期出現落差,甚至開始讓人考慮是否該處理「不適任員工」時,「績效改善計畫(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 PIP)」這個詞,便會悄然浮上檯面;然而,很多人一聽到 PIP,腦海中浮現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冷冰冰的「逼退手段」或「解雇前奏」,這種誤解,不僅容易讓勞資雙方築起防備的高牆,更可能讓原本有機會扭轉的局面,演變成煙硝四起的勞資糾紛。這篇文章,要帶你從頭認識績效改善計畫(PIP)的本質、在臺灣法規脈絡下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一步步寫出一份真正有效的PIP。
什麼是 PIP 績效改善計畫?陪迷航員工找回方向的救援行動
績效改善計畫(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簡稱 PIP)是一份由主管與績效落後員工共同制定的具體、有期限的行動方案,目的是協助員工找回工作狀態;這份計畫通常會明確記錄目前的績效落差、需要改善的項目、可衡量的目標、公司提供的支持資源,以及預計追蹤的時間表。換句話說,PIP是一份讓雙方對改善方向建立共識的合作計畫,真正意義更接近一場「扭轉局勢(turnaround)」的過程,透過清楚的期待與持續的溝通,幫助員工理解問題所在,也讓主管有機會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指導。
面對績效不佳的夥伴,直接放棄並重新招募,往往是最耗費成本的選擇。從重新刊登職缺、篩選履歷、多輪面試,到新進員工長達數月的適應與培訓期,企業所投入的時間、金錢與心力,遠遠高於轉身拯救一位已經熟悉公司文化、只是暫時找不到方向的現有員工。 因此,PIP像是一盞聚光燈,幫忙照亮員工眼前的障礙物,攜手找出突破卡關的方法 。
為什麼企業需要 PIP?從臺灣勞動基準法看「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員工績效不佳,公司可以直接資遣或解雇嗎?
在臺灣的企業實務中,當員工長期績效不佳,主管最常提出的問題之一就是:「如果員工一直無法達到工作要求,公司可以直接資遣或解雇嗎?」答案是:可以,但前提是企業必須符合相當嚴謹的法律條件。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雇主可以在「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終止勞動契約;所謂的「不能勝任工作」,並不僅限於能力不足,也可能包含工作態度、配合度、職務適應能力等因素,使員工客觀上無法完成其應負的工作內容。
什麼是「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法院判斷合法性的核心標準
然而,在司法實務上,法院並不會僅因公司主觀認定「這位員工表現不好」,就直接支持解雇的合法性,法院通常會進一步檢視企業是否符合一項非常重要的原則,也就是「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所謂「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指的是解雇應被視為所有管理措施中的最後選項;換句話說,在做出終止聘僱關係的決定之前,企業應先嘗試其他較為溫和且合理的改善措施,例如明確溝通績效期待、提供必要訓練與資源、安排輔導、調整工作內容,並給予員工合理的改善期間。
完整的 PIP 紀錄,是企業面對勞資爭議時的重要保障
如果企業無法提供這樣的客觀紀錄,即便員工的表現確實有問題,資遣的合法性也可能在爭議中被挑戰,這也正是 PIP 在法律層面的重要性所在。一份記錄完整、目標明確、支持措施清楚的 PIP,加上每次追蹤面談的書面紀錄,就是企業在勞資爭議或勞動檢查中,最有說服力的客觀證據;換句話說,PIP 不只是人才管理的工具,它同時也是「保護勞資雙方的客觀機制」。對員工來說,代表公司願意給他清楚的機會與支持;對企業來說,代表萬一情況真的走到最後一步,有完整的文件證明公司已經盡到應盡的義務。
績效改善計畫(PIP)怎麼寫?主管與 HR 必懂的 4 步驟流程
一份有效的績效改善計畫(PIP)最重要的價值,在於讓主管與員工對「問題是什麼」、「應該改善到什麼程度」以及「公司願意提供哪些協助」形成共同理解,當流程設計得足夠明確,員工會知道自己努力的方向,主管也能用更客觀的方式進行管理與評估。以下是企業最常採用的 4 步驟標準流程。
Step 1:啟動前檢視 (Root Cause Analysis)
在正式啟動績效改善計畫之前,最重要的是先釐清績效不佳的根本原因(Root Cause Analysis)。表面上看起來的績效問題,背後往往有不同成因,有些情況是專業能力尚未到位,有些是工作態度與執行習慣需要調整,也有可能是公司本身提供的資源不足,例如教育訓練不完整、工作目標不夠清楚、流程設計混亂,或主管未給予足夠指導。如果沒有先找出問題的真正來源,就急著啟動 PIP,很容易讓改善方向失焦,也可能讓員工感到自己被誤解。因此,在啟動績效改善計畫前,主管與 HR 可以先從以下層面進行思考:
- 能力層面:這個職位所需的技能,員工目前確實尚未具備
- 動機層面:員工有能力,但投入程度或工作態度出現了問題
- 資源層面:公司給的工具、資訊、支援是否到位?主管是否有清楚傳達期待?
當問題被準確定義之後,後續的改善計畫才有機會真正發揮效果。
Step 2:制定 SMART 目標
PIP 的核心,在於建立具體且客觀的改善標準,而不是使用模糊的描述,例如,「希望工作態度更積極」或「請提升責任感」這類文字雖然聽起來合理,但缺乏明確標準,很難作為後續評估的依據。更有效的做法,是依照 SMART 原則設定目標,也就是讓改善要求具備以下特性:
- Specific(具體)
- Measurable(可衡量)
- Achievable(可達成)
- Relevant(與工作相關)
- Time-bound(有明確期限)
例如:
- 每週五下午 5 點前提交月報表。
- 報表錯誤率控制在 5% 以下。
- 客戶詢問於 24 小時內完成回覆。
- 60 天內完成指定教育訓練並通過測驗。
當目標清楚且可衡量,員工能更明確掌握努力方向,主管也能以事實而非感覺進行評估。
Step 3:提供資源與定期追蹤 (Check-in)
績效改善計畫的目的主要是「陪伴改善」。如果主管在交付 PIP 後便不再提供協助,這份計畫很容易流於形式,也無法真正支持員工成長。因此,企業應在 PIP 中明確安排所提供的支持措施,例如:
- 教育訓練課程
- 工作指導與示範
- 導師或資深同仁協助
- 資源與流程調整
- 定期一對一面談(1-on-1)
一般建議每週或每兩週進行一次 Check-in,檢視目前進度、討論遇到的困難,並記錄主管的建議與後續行動,這些追蹤紀錄不僅能提高改善成功率,也能留下完整的客觀證據,證明公司確實提供了合理且持續的支持。
Step 4:期限屆滿的結果判定
當 PIP 的執行期限結束後,企業應根據事先設定的標準,客觀評估改善成果,並決定下一步方向,通常有以下三種可能結果:
- 順利通過 員工已達成預定目標,績效恢復穩定,可結束 PIP,回到正常績效管理流程。
- 延長觀察 員工已有明顯進步,但尚未完全達標,可視情況延長 30 至 60 天,繼續提供支持。
- 啟動後續處理 若在合理協助與改善期間後,員工仍無法勝任工作,公司可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評估調職、資遣或其他適當措施。
有效與無效的 PIP 差在哪?一張表看懂關鍵差異
一份有效的 PIP,不需要偷偷摸摸。它的邏輯很單純:把事情說清楚,讓員工有機會改,如果改了就好;如果真的無法改善,雙方都有清晰的客觀紀錄。
| 發展項目 | 有效的PIP(正向出發) | 無效的PIP(形式主義) |
| 目標設定 | 清晰、具體、循序漸進,讓員工有機會達成 | 模糊、過高或故意刁難,幾乎不可能達到 |
| 主管角色 | 像教練一樣,持續給予反饋與支持 | 發完文件就消失,只等期末當判官 |
| 員工參與度 | 員工有機會表達意見,目標是雙向討論的結果 | 主管單方面決定,員工只能被動接受 |
| Check-in品質 | 定期面談,紀錄具體、有建設性 | 偶爾問一下「有沒有在改?」,沒有實質反饋 |
| 資源支持 | 明確提供輔導、訓練、資源 | 沒有任何實質支持,只要求員工自己想辦法 |
| 出發點 | 真心希望員工能夠改善,重新找回工作狀態 | 從一開始就打算解雇,PIP 只是走完程序 |
| 結果判定 | 客觀、透明,依書面紀錄為據 | 主觀、隨意,憑印象決定 |
用績效管理系統取代紙本追蹤,讓 PIP 過程透明化、保護勞資雙方
一份好的績效改善計畫(PIP),不只在於目標設定是否合理,更關鍵的是:整個改善過程是否被完整且客觀地記錄下來。在實務上,許多企業雖然制定了 PIP,也安排了定期面談與輔導,但相關資料往往分散在 Email、Excel、紙本表單,甚至只存在主管與員工的口頭溝通中,當改善過程進行順利時,這些紀錄問題可能不容易被察覺;但一旦後續涉及資遣、解雇或勞資爭議,公司常常才發現,自己其實無法清楚證明曾經提供哪些協助,也難以還原完整的決策脈絡。
只靠 Email 和口頭溝通,往往難以形成完整證據
PIP 的核心價值,在於建立一套清楚、可追溯的改善過程。如果缺乏系統化管理,即使企業確實投入了大量時間與資源,也可能因紀錄不完整,而在爭議發生時陷入舉證困難。例如:
- 改善目標是否曾正式告知員工?
- 主管是否提供過具體建議與資源?
- 每次 Check-in 的討論內容是什麼?
- 員工是否曾表達困難或提出回應?
- 最終結果是依據哪些客觀事實做出的判斷?
若這些資訊無法被清楚整理,企業就很難證明整個 PIP 流程符合公平、透明且合理的管理原則。
讓每一次 Check-in 都留下清楚的數位軌跡
導入專業的績效管理系統,最大的價值在於將 PIP 從零散的文件管理,轉變為完整且可追蹤的數位流程。以Cornerstone為例,企業可以透過系統集中管理以下內容:
- 績效改善目標與完成期限
- SMART 指標設定
- 一對一面談紀錄
- 教育訓練與支持措施
- 每次 Check-in 的進度更新
- 最終評估與決策依據
當所有資料都被妥善保存,PIP 的每一步都能形成客觀的數位紀錄,不僅方便主管追蹤,也讓 HR 在需要時能迅速調閱完整資料。
讓績效管理更透明,也讓 HR 更安心
對員工而言,透明的系統紀錄意味著每一項期待與回饋都有明確依據,不必擔心評估過程過於主觀;對主管而言,系統能協助維持一致的流程與標準,降低遺漏重要紀錄的風險;對 HR 而言,則能在企業面對勞資爭議、勞動檢查或內部審查時,提供完整且可信的佐證資料。換句話說,績效管理系統不只是提升行政效率的工具,更是讓 PIP 真正發揮價值的重要基礎建設。
關於績效改善計畫 (PIP) 的常見問題 FAQ
Q1:PIP 的執行期間通常多長比較合理?
一般來說,PIP 的執行期間以 30 天、60 天或 90 天最為常見,具體長度取決於工作性質與改善目標的複雜程度。技術性的技能缺口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來學習與驗證;若是工作流程或習慣上的調整,30 天可能就已足夠。原則是:期間要夠長,讓員工有真實的改善機會;但也不能過長,讓整個過程失去應有的緊迫感。
Q2:員工拒絕簽署 PIP 怎麼辦?
員工有權表達異議,但拒簽並不代表 PIP 失效。建議做法是:在 PIP 文件上記錄「員工已閱讀但拒絕簽署」,並由主管與 HR 共同見證、簽名。若有第三方在場(例如另一位主管或工會代表),也可一併記錄,重點是確保「公司已盡到告知義務」這件事有客觀的書面依據,而不是一定要拿到員工的簽名。
Q3:PIP 沒通過,就可以直接免除資遣費嗎?
不行。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誤解,需要特別釐清。PIP 未通過,代表員工符合《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5 款「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雇要件,企業取得了合法終止勞動契約的基礎。但這並不等於免除了資遣費的義務,雇主仍須給付資遣費與預告期工資。PIP真正要解決的是「解雇是否合法」的問題,而不是「資遣費是否需要支付」的問題。
讓績效管理回到支持與成長的初衷
一份好的績效改善計畫,能讓暫時迷失方向的員工重新找回工作的節奏,也能讓企業在面對績效不佳或不適任員工處理時,擁有公平、透明且合法合規的依據,要讓 PIP 真正落地,最重要的關鍵就是「完整的紀錄」與「持續的溝通」;透過 Cornerstone 績效管理系統,企業可以將日常目標管理、一對一面談以及關鍵的 PIP 改善軌跡全面數位化,讓每一次人才決策都建立在清楚且客觀的事實之上。當績效管理不再依賴記憶與感覺,而是建立在透明且可追溯的流程中,企業與員工都能在更安心的基礎上,一起找到最適合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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