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育嬰新制+修法草案全解析:產假延長、育兒假倍增,HR一次掌握

育嬰假、家庭照顧假新制

近年來,企業在「留才」與「照顧員工家庭需求」之間,承受的拉扯越來越明顯。特別是有幼兒的關鍵年齡階段,員工往往不想缺勤,但面對家庭的突發狀況卻缺乏一個「被支持」的彈性制度;對企業而言,則常陷入人力銜接困難、臨時調度成本高的兩難局面。

勞動部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推動「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育嬰假可以「日」為單位請假,家庭照顧假也開放以「小時」計算。緊接著,行政院於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一步將產假延長至 12 週、陪產假增至 14 日、育兒留停年齡擴大到 6 歲、以日請假額度從 30 日倍增至 60 日,並新增育兒留停津貼最長可領 9 個月等重大變革。該草案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待三讀通過後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

我們統整了「已施行新制」與「修法草案」的完整內容,包含申請細則、津貼發放方式、勞保局行政簡化配套,以及企業在制度與管理面可以預先思考的因應方向,讓 HR 夥伴與企業主能一次掌握所有變化。


2026年已施行新制:育嬰留停以日請、家庭照顧假以小時計

1. 育嬰留停以「日」請:解決短期照顧需求

過去育嬰留停最短需請 30 日,對於只想處理保母臨時請假或短期托育缺口的家長來說,門檻過高。

  • 新制重點: 在子女滿 3 歲前,勞工可將 2 年留停中的 30 日額度改為「按日」請領。(修法草案通過後,年齡將擴大至 6 歲、額度將提升至 60 日)
  • 薪資津貼: 即使是按日請假,只要在 6 個月津貼期限內,依然可領取 8 成薪資補貼。

2. 家庭照顧以「時」請:應對突發緊急狀況

當小孩突然發燒或保母通知提早接回時,新制提供更便利的彈性。

  • 小時制: 一年 7 天的家庭照顧假可拆分為 56 小時 使用。 
  • 事假連動: 若 56 小時用完,勞工仍有照顧需求,剩下的「事假」亦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假。

▍提醒:雇主不得拒絕小時制的照顧申請,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這是對勞工權益的重大保障。

2026年修法草案四大升級重點

以下為行政院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過之《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內容,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尚未三讀通過,正式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HR 夥伴建議提前掌握方向、預做準備。

1. 產假與陪產假大幅延長,是本次修法中最有感的變動之ㄧ

  • 產假:由現行 8 星期延長為 12 星期。增加的 4 週產假期間,雇主給付薪資後可向政府申請補貼,降低企業成本負擔。此外,若產後恢復良好,勞工可申請提前銷假。
  • 陪產檢及陪產假:由現行 7 日增加為 14 日,讓配偶有更充足的時間陪伴產檢、分娩及產後照顧。增加的 7 日薪資同樣可由雇主申請政府補貼。

2. 育兒留停年齡從 3 歲擴大至 6 歲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僅適用子女滿 3 歲前,但 3 至 6 歲的學齡前幼兒進入幼兒園後,仍經常面臨腸病毒停課、適應期等照顧需求。修法草案將適用年齡擴大至「育有 6 歲以下子女」,並正式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全面涵蓋學齡前階段。

3. 以日請假額度倍增:30日升級為60日「育兒假」

原本已施行的 30 日「以日申請育嬰留停」額度,在修法草案中升級為 60 日,並更名為「育兒假」。這 60 日同樣併入育兒留停的 2 年總期間計算,共用育兒留停津貼。適用範圍也從子女 3 歲前擴大至 6 歲以下,大幅提升家長面對突發照顧需求的彈性。

4. 育兒留停津貼延長:最長可領 9 個月

現行每一子女的育兒留停津貼,雙親可各領最長 6 個月。修法草案新增「加碼機制」:雙親均領滿 6 個月津貼後,可各再延長 3 個月,等於每人最長可領 9 個月。此舉意在鼓勵雙親共同承擔育兒責任,促進家庭內的性別分工平等。若配偶一方為公保或軍保被保險人且已領滿 6 個月,或配偶死亡,亦適用此延長規定。

▍同場加映:企業托育租稅優惠 修法草案另新增企業托育支持條款——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出,可以該支出金額的 200% 從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這將大幅提升企業投入職場托育的誘因。


育嬰留停與照顧假,新舊制有哪些差異?

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現行育嬰留停最短 30 日的限制,常讓面臨突發照顧需求的爸媽陷入兩難。但新制並非取代舊制,目的是在現有框架下新增彈性選項。以下整理,讓HR夥伴能快速對照:

項目 舊制2026年新制 修法後
產假8星期8星期
12 星期(增加4週薪資可申請政府補貼;恢復良好可提前銷假)
陪產假及產檢假
7日
7日
14 日(增加7日薪資可申請政府補貼)
育嬰留停適用年齡 子女滿3歲前
子女滿3歲前
子女 6 歲以下(更名「育兒留職停薪」)
育嬰留停申請單位 每次最短30日30 日額度可「按日」申請
按日額度升級為 60 日(更名「育兒假」)
育嬰留停津貼上限 雙親各最長6個月雙親各最長6個月
雙親均領滿 6 個月後可各再領 3 個月(最長各 9 個月)
育嬰假申請預告期 通常需提前 10 日以上
一般 5 日前;突發狀況可 1 日前
同已施行新制
家庭照顧假單位以「天」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每年 56 小時)
同已施行新制
事假彈性依公司規章,通常以天計
家庭照顧假用罄後,事假可以「小時」申請
同已施行新制
全勤獎金保障家庭照顧假不得扣發
小時制照顧假及相關事假均不得扣發
同已施行新制
小微企業獎勵30 人以下企業,每請 1 日獎勵雇主 1,000 元
同已施行新制
企業托育租稅優惠 
托兒支出 200% 所得額減除
行政申報復職需手動填報通知書
系統自動復職(除非提前復職)
同已施行新制

新舊制度如何並行管理?

許多HR夥伴最關心的問題是,新制上路後,原本的制度還在嗎?答案是:兩者並行,互為補充。

舉例以育嬰留停(未來將更名為育兒留停)來說,勞工在子女滿3歲前,合計可請最長2年育嬰留停的權利不變,但單位變靈活,員工可以根據家庭狀況決定要如何運用。

  • 場景A: 我想在家專心帶小孩半年 → 走傳統模式(一次請180天)。 
  • 場景B: 我想維持上班,但小孩腸病毒或保母臨時有事我需要支援 → 走新制彈性模式(今天請1天、下週請1天,上限30天從2年的總額度中撥出,修法通過後將提升至 60 天)。

至於津貼領取,政府提供的「8成薪補貼」總額度為6個月(修法草案通過後,雙親均領滿 6 個月可各再延長 3 個月,最長各 9 個月)。無論勞工是請「長期留停」還是「短期彈性假」,只要在津貼額度內,皆可領取薪資補貼,勞保局會將彈性天數與長期天數合併計算。

  • 舉例: 某員工1月份請了5天「彈性育嬰假」,2月份請了3天。到3月份他決定請1個月的「傳統育嬰假」。勞保局在發放津貼時,會把這5天+ 3天+ 1個月加總統計,只要不超過6個月,通通給予津貼。


HR小提醒:釐清「產檢假、陪產假、產假」跟「育嬰留停」

對於很多HR或是新手爸媽來說,這些假別名稱確實長得很像,不過「適用時機」和「薪資發放」卻天差地遠。但其實從「懷孕」到「育兒」的完整時間軸來看,就能快速釐清:

1. 懷孕期間:

  • 產檢假(準媽媽): 共有 7 日 全薪假。可選擇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共 56 小時),協助準媽媽定期檢查,確保胎兒健康。 
  • 陪產檢及陪產假(配偶): 同樣享有 7 日 全薪假。這 7 天可以自由分配在「陪配偶產檢」或是「配偶生產時的陪產」。修法草案通過後將延長為 14 日,增加的 7 日薪資由雇主給付後可申請政府補貼。

▍提醒:產檢假第 6、7 日及陪產檢及陪產假第 6、7 日薪資,雇主發放後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修法草案通過後,陪產假新增的第 8~14 日薪資亦可比照申請。

2. 分娩前後:

  • 產假(媽媽): 懷孕滿 20 週分娩者,享有 8 星期 連續假期(受僱滿半年全薪,未滿半年半薪)。修法草案通過後將延長為 12 星期,增加的 4 週薪資可申請政府補貼。產後恢復良好的勞工可申請提前銷假。
  • 流產假: 依懷孕週數不同,提供 5 日至 4 週不等的假期,保障女性員工的生理恢復。

3. 子女 3 歲前:育嬰留職停薪(2026 新制重點)

  • 育嬰留停: 這是在產假結束後,父母雙方皆可申請的長假(最長 2 年),性質屬「留職停薪」。現行適用至子女滿 3 歲前;修法草案通過後將擴大至子女 6 歲以下,正式更名為「育兒留職停薪」。

▍提醒:產假/產檢假由「雇主發薪」,而育兒留停期間是由「勞保局發放津貼」。修法草案中,產假與陪產假新增天數的薪資由雇主先行支付,但可向政府申請補貼,不同於育兒留停津貼的發放機制

企業因應新制,三大措施平衡營運與排班壓力

勞動部考量到企業端的人力調度壓力與行政成本,特別針對 115 年新制同步落實以下配套措施,確保企業在友善育兒的同時,也能維持營運韌性:

1. 行政申報智慧化:減輕 HR 庶務負擔

為了不讓「以日申請」變成 HR 的行政災難,勞保局資訊系統已全面調整,達到「申報減量、自動銜接」:

  • 合併批次申報: 針對「彈性育嬰留停」,HR 不需逐次報件,可累積多日後一次合併辦理津貼領取與續保(含勞退)手續。 
  • 自動化復職: 系統會在留停期限屆滿翌日,自動恢復員工身分並提繳勞退。除非員工「提前復職」,否則 HR 毋須手動填報復職通知書。

修法草案將以日額度從 30 日倍增為 60 日,企業的行政作業量勢必增加,建議 HR 提前評估現行系統是否能支撐更高頻次的彈性請假申報。

2. 營運調度彈性化:分層預告與職代保障

針對企業最關心的排班問題,新制在「預告期」與「加班規範」給予適度彈性:

  • 分層預告制度: 一般情況需 5 日前 申請;若因子女生病、停課等突發狀況,最晚可於 1 日前(突發可委託他人)提出。 
  • 職代加班彈性: 面對緊急請假(1 日前預告)導致難以另聘職代時,政府允許雇主使職代加班具備彈性(僅限原請假勞工之工作),協助企業應急,但仍須預防職代過勞。

修法草案將適用年齡從 3 歲擴大至 6 歲,意味著符合資格的員工人數將顯著增加,企業在職代規劃與人力儲備上需要更前瞻的布局。

3. 經濟支持與 ESG 獎勵:助力人才留任

政府除了給予經濟補貼,更將友善措施轉化為企業的品牌資產:

  • 小微企業補貼: 針對 30 人以下企業,勞工每請 1 日彈性育嬰假,政府即發給雇主 1,000 元獎勵金。這筆補貼採「自動撥付」機制,企業僅需線上登錄一次帳戶,勞保局將按季匯款,補貼臨時人力或加班費成本。 
  • 企業托育租稅減免: 修法草案新增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出,可以支出金額的 200% 從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對於正在規劃企業托育的中大型企業而言,這是極具吸引力的稅務誘因。
  • ESG 與競爭力提升: 勞動部將輔導中大型企業揭露 ESG 資訊,將友善育兒措施納入評鑑與獎項。這不僅能強化企業形象,更有利於在人才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吸引優秀菁英。


常見問答 (FAQ)

Q1. 115 年新制下,家庭照顧假可以請幾小時?

A:每年最多 7 天,轉換為小時制後共 56 小時。若 56 小時用罄,剩餘的「事假」亦可依小時單位申請,且全年度累積之照顧性質事假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Q2:如果員工頻繁請「日單位」育嬰假,HR 是否可以拒絕?

A:不可以。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育嬰留停申請。建議企業透過數位排班系統與職代彈性方案來應對。

Q3:小微企業獎勵金 1,000 元需要每次請領嗎?

A:不需要。勞保局會主動比對資料。雇主僅需在系統登錄一次指定帳戶,獎勵金將自動撥付。

Q4. 產假什麼時候會變成12週?

A: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正式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在三讀通過後另行公告。在修法完成前,現行產假仍為 8 星期。

Q5. 育兒留停津貼「6+3個月」怎麼算?

A:修法草案規定,雙親各自領滿 6 個月育兒留停津貼後,可各再延長 3 個月,每人最長可領 9 個月。前提是雙親都要領滿 6 個月,單方請領不適用延長。若配偶為公保/軍保被保險人已領滿 6 個月,或配偶死亡,亦可適用。

Q6. 以日申請額度從30日變60日,什麼時候生效?

A:同樣屬於修法草案內容,須等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目前已施行的以日額度仍為 30 日。

Q7. 企業托兒支出200%所得額減除,適用哪些項目?

A:修法草案規定,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含委託托育)的支出皆適用,具體辦法將由勞動部會同財政部另行訂定。


實務管理應對,數位化減少計算錯誤

面對「碎片化請假」與「新舊制並行」的複雜度,HR必須明確記錄員工還有多少「2年總額度」?還有多少「30天彈性額度」?尤其修法草案通過後,適用員工範圍從子女 3 歲以下擴大到 6 歲以下,彈性日數從 30 日倍增至 60 日,津貼上限從 6 個月延長至最多 9 個月,管理複雜度將大幅提升。傳統人工 Excel 管理極易產生額度計算錯誤。

Apollo雲端人資系統,具備高度合規機制,並持續更新最新功能,將能區分並計算員工的「長期留停」與「30天彈性額度」。員工也能自主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系統會自動完成留職與復職,並確保薪資結算的正確性。確保企業在享受彈性之餘,行政作業依然高效、零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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