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育嬰照顧彈性化新制:以日申請、小時事假正式上路!HR必讀新制懶人包

育嬰假、家庭照顧假新制

近年來,企業在「留才」與「照顧員工家庭需求」之間,承受的拉扯越來越明顯。特別是有幼兒的關鍵年齡階段,員工往往不想缺勤,但面對家庭的突發狀況卻缺乏一個「被支持」的彈性制度;對企業而言,則常陷入人力銜接困難、臨時調度成本高的兩難局面。

因此,勞動部正式推動「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2026年(民國 115 年)1 月 1 日起,育嬰假將能以「日」為單位請假,家庭照顧假也開放以「小時」計算。此舉旨在幫助勞工「彈性育兒不離職」,同時也讓企業在用人與留才上,有更多實務操作空間。

本文統整包含最新的申請細則、津貼發放方式、勞保局同步推出的行政簡化配套,以及企業在制度與管理面可以預先思考的因應方向,讓 HR 夥伴與企業主能在新制上路前,就做好銜接與準備。


全面彈性化,育嬰留停、家庭照顧新制詳細說明

1. 育嬰留停以「日」請:解決短期照顧需求

過去育嬰留停最短需請 30 日,對於只想處理保母臨時請假或短期托育缺口的家長來說,門檻過高。

  • 新制重點: 在子女滿 3 歲前,勞工可將 2 年留停中的 30 日額度改為「按日」請領。 
  • 薪資津貼: 即使是按日請假,只要在 6 個月津貼期限內,依然可領取 8 成薪資補貼。

2. 家庭照顧以「時」請:應對突發緊急狀況

當小孩突然發燒或保母通知提早接回時,新制提供更便利的彈性。

  • 小時制: 一年 7 天的家庭照顧假可拆分為 56 小時 使用。 
  • 事假連動: 若 56 小時用完,勞工仍有照顧需求,剩下的「事假」亦可以「小時」為單位請假。

▍提醒:雇主不得拒絕小時制的照顧申請,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這是對勞工權益的重大保障。

育嬰留停與照顧假,新舊制有哪些差異?

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現行育嬰留停最短 30 日的限制,常讓面臨突發照顧需求的爸媽陷入兩難。但新制並非取代舊制,目的是在現有框架下新增彈性選項。以下整理,讓HR夥伴能快速對照:

項目 舊制2026年新制
育嬰留停申請單位
每次申請最短不得少於30日
新增30日額度可「按日」申請
家庭照顧申請假單位
以「天」為單位
開放以「小時」為單位 (每年56小時)
後續事假彈性
依公司規章,通常以天計
家庭照顧假用罄後,事假亦可以「小時」申請
全勤獎金保障
家庭照顧假不得扣發全勤
小時制照顧假及相關事假,均不得扣發全勤
申請預告期
依現行規定(通常需提前10日以上)
一般5日前;突發狀況(生病/停課)可1日前
小微企業獎勵
30人以下企業,員工每請1日獎勵雇主1,000元
行政申報
復職需手動填報通知書
系統自動復職(除非提前復職)

新舊制度如何並行管理?

許多HR夥伴最關心的問題是,新制上路後,原本的制度還在嗎?答案是:兩者並行,互為補充。

舉例以育嬰留停來說,勞工在子女滿3歲前,合計可請最長2年育嬰留停的權利不變,但單位變靈活,員工可以根據家庭狀況決定要如何運用。

  • 場景A: 我想在家專心帶小孩半年 → 走傳統模式(一次請180天)。 
  • 場景B: 我想維持上班,但小孩腸病毒或保母臨時有事我需要支援 → 走新制彈性模式(今天請1天、下週請1天,上限30天從2年的總額度中撥出)。

至於津貼領取,政府提供的「8成薪補貼」總額度為6個月。無論勞工是請「長期留停」還是「短期彈性假」,只要在津貼額度內,皆可領取薪資補貼,勞保局會將彈性天數與長期天數合併計算。

  • 舉例: 某員工1月份請了5天「彈性育嬰假」,2月份請了3天。到3月份他決定請1個月的「傳統育嬰假」。勞保局在發放津貼時,會把這5天+ 3天+ 1個月加總統計,只要不超過6個月,通通給予津貼。


HR小提醒:釐清「產檢假、陪產假、產假」跟「育嬰留停」

對於很多HR或是新手爸媽來說,這些假別名稱確實長得很像,不過「適用時機」和「薪資發放」卻天差地遠。但其實從「懷孕」到「育兒」的完整時間軸來看,就能快速釐清:

1. 懷孕期間:

  • 產檢假(準媽媽): 共有 7 日 全薪假。可選擇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共 56 小時),協助準媽媽定期檢查,確保胎兒健康。 
  • 陪產檢及陪產假(配偶): 同樣享有 7 日 全薪假。這 7 天可以自由分配在「陪配偶產檢」或是「配偶生產時的陪產」。

▍提醒:上述兩項假別的第 6、7 日薪資,雇主在發放後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補助,實質減輕企業成本。

2. 分娩前後:

  • 產假(媽媽): 懷孕滿 20 週分娩者,享有 8 星期 連續假期(受僱滿半年全薪,未滿半年半薪)。 
  • 流產假: 依懷孕週數不同,提供 5 日至 4 週不等的假期,保障女性員工的生理恢復。

3. 子女 3 歲前:育嬰留職停薪(2026 新制重點)

  • 育嬰留停: 這是在產假結束後,父母雙方皆可申請的長假(最長 2 年),性質屬「留職停薪」。

▍提醒:產假/產檢假由「雇主發薪」,而育嬰留停期間是由「勞保局發放津貼」。

企業因應新制,三大措施平衡營運與排班壓力

勞動部考量到企業端的人力調度壓力與行政成本,特別針對 115 年新制同步落實以下配套措施,確保企業在友善育兒的同時,也能維持營運韌性:

1. 行政申報智慧化:減輕 HR 庶務負擔

為了不讓「以日申請」變成 HR 的行政災難,勞保局資訊系統已全面調整,達到「申報減量、自動銜接」:

  • 合併批次申報: 針對「彈性育嬰留停」,HR 不需逐次報件,可累積多日後一次合併辦理津貼領取與續保(含勞退)手續。 
  • 自動化復職: 系統會在留停期限屆滿翌日,自動恢復員工身分並提繳勞退。除非員工「提前復職」,否則 HR 毋須手動填報復職通知書。

2. 營運調度彈性化:分層預告與職代保障

針對企業最關心的排班問題,新制在「預告期」與「加班規範」給予適度彈性:

  • 分層預告制度: 一般情況需 5 日前 申請;若因子女生病、停課等突發狀況,最晚可於 1 日前(突發可委託他人)提出。 
  • 職代加班彈性: 面對緊急請假(1 日前預告)導致難以另聘職代時,政府允許雇主使職代加班具備彈性(僅限原請假勞工之工作),協助企業應急,但仍須預防職代過勞。

3. 經濟支持與 ESG 獎勵:助力人才留任

政府除了給予經濟補貼,更將友善措施轉化為企業的品牌資產:

  • 小微企業補貼: 針對 30 人以下企業,勞工每請 1 日彈性育嬰假,政府即發給雇主 1,000 元獎勵金。這筆補貼採「自動撥付」機制,企業僅需線上登錄一次帳戶,勞保局將按季匯款,補貼臨時人力或加班費成本。 
  • ESG 與競爭力提升: 勞動部將輔導中大型企業揭露 ESG 資訊,將友善育兒措施納入評鑑與獎項。這不僅能強化企業形象,更有利於在人才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吸引優秀菁英。


常見問答 (FAQ)

Q1. 115 年新制下,家庭照顧假可以請幾小時?

A:每年最多 7 天,轉換為小時制後共 56 小時。若 56 小時用罄,剩餘的「事假」亦可依小時單位申請,且全年度累積之照顧性質事假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Q2:如果員工頻繁請「日單位」育嬰假,HR 是否可以拒絕?

A:不可以。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雇主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育嬰留停申請。建議企業透過數位排班系統與職代彈性方案來應對。

Q3:小微企業獎勵金 1,000 元需要每次請領嗎?

A:不需要。勞保局會主動比對資料。雇主僅需在系統登錄一次指定帳戶,獎勵金將自動撥付。

Q4:30 人以下企業獎勵金 1,000 元何時開始執行?

A:此為 115 年度新增計畫,將於立法院預算審議完成後執行。勞保局會主動通知符合資格之企業進行帳戶登錄。


實務管理應對,數位化減少計算錯誤

面對「碎片化請假」與「新舊制並行」的複雜度,HR必須明確記錄員工還有多少「2年總額度」?還有多少「30天彈性額度」?傳統人工 Excel 管理極易產生額度計算錯誤。

Apollo雲端人資系統,具備高度合規機制,並持續更新最新功能,將能區分並計算員工的「長期留停」與「30天彈性額度」。員工也能自主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系統會自動完成留職與復職,並確保薪資結算的正確性。確保企業在享受彈性之餘,行政作業依然高效、零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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